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变更事项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国科发区〔2021〕4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、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、财政局,科技部、财政部各有关司(中心),各有关单位:
为健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制度,进一步提高创业投资子基金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,提升运行效率,科技部、财政部制定了《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变更事项管理暂行办法》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科技部 财政部
2021年2月10日
(此件主动公开)